第三百二十九章 好老师(2 / 3)

这回算碰钉子了,三分根本没有用,相反自己三分投开了,拉开了比分,队友越打越顺,命中率越来越高,反而没有篮板可以抢了?

这叫什么事儿啊。

还有,1980年代,各支球队的打法都是偏向内线,所以三秒区里总是挤了很多人。

而现在的比赛,因为三分球盛行的缘故,内线没有那么拥挤,所以李良经常会偷鸡。

溜到底线,偷偷摸摸钻到篮下捡一个篮板。

或者三分球投的多,不进的球会崩老远,有时候站在外围就能捡篮板。

这些偷鸡的技巧,在这场比赛中完不管用。

防守方还没有防守三秒,篮下随时站着一堆人,你从底线溜过去想偷摸挤进内线?门儿都没有啊。

雄鹿队虽然球员身高不高,但他们是民抢后场篮板。

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的小前锋马奎斯约翰逊,这家伙又能进攻又能抓篮板,还能组织进攻。

他和超音速的约翰约翰逊一样,是当时nba有名的“组织前锋”,反正80年代初期几个约翰逊都非常能。

这一场,马奎斯约翰逊抢到了10个后场篮板,好几个都是从李良手里抢下来的。

前场篮板这种东西,本来就有比较大的运气成分,或者干脆身体硬件特别好,往篮下一戳,靠着身高臂展硬抢。

如果一场要想抢到8个前场板,除了运气和硬件,就需要很好的技术和经验意识了。

李良常规赛也不过靠偷鸡,每场投个两三个,这八个……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自信,觉得可以轻松完成这个任务。

想到这里,李良辗转反侧,心说该怎么办呢?

应该找个人出来教教自己吧?霍华德?

不行,霍华德抢前场篮板靠的更多是身体硬件,他那个粗胳膊,篮下像个螃蟹一样横着走,自己没有这个本事。

加索尔也不行,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,不用跳,球有时候自己掉手里。

想了一会儿,李良想到了个人训练中心,挑个人出来教自己抢前场篮板呗。

李良打开电脑,想查一查,在nba历史上谁的前场篮板能力最强。

“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,直接问他,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。”

李良这种时候就会有点想念魏大至,此时魏大至被ej约翰逊叫去参加派对了,不知道晚上还回不回来。

李良在数据网上一查,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场篮板的王者——摩西马龙。

前场篮板总数671个,超过第二名2000个。

职业生涯场均前场篮板506个,单赛季最高前场篮板数72个。

李良的任务是一场比赛抢8个前场篮板,而摩西马龙几乎每场都能抢到这个数字。

“卧槽,这篮板球,光抢前场篮板,比波什一场抢的总篮板都要多啊。”

n、fo,但他打球怎么样,不是特别清楚。

这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。

虽说这个数据统计把拉塞尔、张伯伦等单场三四十个篮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。

不过按照单场篮板总数的比率去计算,还有部分场录像去分析,摩西马龙在前场篮板的效率上,依旧是历史级的,不差于那两个篮板怪兽。

确定了人选,李良再度进入系统,进入了个人训练中心,花了2200点,把1979年的摩西马龙给召唤了出来。

1979年的马龙,不是人们熟悉的那个“佛佛佛”的198强壮版马龙。

彼时的他才2岁,身形不算高大,有些瘦,臂展普通有些短,手掌也不大。

站在李良面前,李良觉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,甚至胳膊还长一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