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狩猎不易(1 / 2)

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,白羽薇一时间有些愣。

好多会,她才回过神来“为什么不猎兔子,兔子不是更好猎”

雪狼有这么多兔子皮,这森林里该有不少兔子才上,而狐狸不是很喜欢吃兔子吗。

有狐狸,兔子应该不会少。

“兔子?”雪狼一阵疑惑,而后想起这是白羽薇对长耳鼠的叫法,抿抿唇一脸的你想太多了“兔子是很多的,就是部落外不远就有,可是兔子比角牛还难猎,它跑得太快,一般人根本就跟不上它”

“怎么可能?”兔子跑得快白羽薇是知道的,可比角牛还难猎就夸张了。

白羽薇的怎么可能说的是她觉得不可能比角牛难猎,可听在雪狼耳朵里就是怎么可能跟不上它。

抿着唇真想说一句你都没见过怎么知道它的速度。

究竟,这么直接的话雪狼没有说出来。

只道“热季时兔子怀崽,跑得慢些,在那时候男人们才会猎兔子,过了怀孕期,男人们不会打它的注意”

有道是猎杀不绝,他们却去猎怀孕的兔子,这不是赶尽杀绝吗,蹙着没白羽薇一脸的不赞同“你们怎么可以猎杀怀孕的动物,你们这样难怪猎物越来越少,都让你们扼杀在胎盘里了”

不明白白羽薇这句扼杀在胎盘里是什么意思,但怀孕的动物他们也是不杀的,这点雪狼很清楚,前后一想就明白白羽薇是不赞同他们猎杀怀孕的兔子这一点。

“你了解兔子吗”

“···还算,了解吧····”不太确定的白羽薇呐呐的开口,然后想到兔子是世界上繁殖能力最快的动物之一,她就闭了嘴。

虽然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惊人她是不太清楚。

可是澳洲不是每过几年就要着一次兔子灾,可见兔子是不容小觑的。

白羽薇那一脸的后知后觉雪狼很满意,不过想到这里的兔子跟草原上的兔子的不同,他觉得自己还是有说一说的必要。

“这里的兔子比草原上的要大些,这你瞧着这兽皮就该知道,森林里的大公兔子比母麋鹿都要大,所以,在森林里兔子是所有猎食者的猎物。如果部落附近的兔子过多就会吸引猎食动物,那样部落会面临危险”

“而这兔子的生产力是那个惊人,一只兔子一次能生很多,两只手两只脚都数不过来,而它不止能生还特别能怀,只要生过没几天就又有了,整个热季它们都在不停才生产”

“若是男人们不趁着它们怀孕猎杀,部落附近的兔子都不知道要引来多少猎食动物,而不趁那时候猎杀我们根本就猎不到,那兔子洞又深又长,一个兔子洞得好几个出口,你就是用挖的也挖不到”

“在说,我们部落依靠这些圆珠子树,兔子在落叶时又特别爱圆珠子,要不是部落将附近的大树都给砍了,我们挖过树洞的圆珠子树都死了,我们底下怕是都是空洞”

兔子的杀伤力之大是比任何一种动物的。

如果不是要依靠这些圆珠子树保暖,他们部落是绝对不会在兔子群中间。

这些兔子带来的不只是狩猎者,还加大了男人们狩猎时的危险程度。

一不小心就掉兔子洞里。

崴了脚的都还算好的,断脚的,因崴伤被野兽攻击死的多了去了。

可是没办法啊!

从雪狼口里,白羽薇算是明白了这里的兔子跟地球上的兔子无二,更明白只要部落附近有兔子,她怕是就不敢独自生活。

又是招老虎又是招狼的,她可没有兔子的逃跑速度,遇上就是死路一条。

好在,任何动物都是有领域意识的,这附近的兔子要猎完了,要很久才会有新的进入这一片区域。

“你们想将这些兔子给猎完吗”

“自然想,要是能将这一片的兔子猎完,部落会更安全,